关于印发《九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 17:3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住建质安字〔2025〕22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4-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759
-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局,八里湖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庐山西海风景区生态环境建设局:
现将《九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文件要求。
2025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九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
监管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通知》(赣建城镇〔2025〕17号)要求,切实提升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管效能,强化安全管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负责、分类监管、动态调整、奖惩结合”原则,构建科学合理、精准高效的监管体系。
(一)九江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服务站负责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日常工作,对各地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工作进行指导、复核与信息管理,并适时通报工作进展。
(二)各地住建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日常监管,开展项目分类、安全生产风险初次评级和动态评级工作;按照分类分级监管要求,对本辖区项目实施差异化监管,落实激励惩戒措施,信息上报工作。
三、工程项目分类标准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经济规模、工程体量、施工风险程度、项目重要性等情况,将房屋市政工程施工项目划分为Ⅰ类、Ⅱ类和Ⅲ类。
(一)有以下情况之一为Ⅰ类:
1.建筑面积在5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合同金额在1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存在3个及以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超危大工程”)的施工项目;
4.超限高层的施工项目;
5.存在大跨度结构(含钢结构、网架结构、钢筋混凝土结构等)的施工项目;
6.省级及以上重点项目。
(二)有以下情况之一为Ⅱ类:
1.建筑面积在1万㎡及以上、5万㎡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合同金额在5千万元及以上、1亿元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3.存在3个以下超危大工程的施工项目。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为Ⅲ类:
1.建筑面积在1万㎡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
2.合同金额在5千万元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标准
属地住建部门依据《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4 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严重缺陷清单(试行)》等有关标准及规定,结合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及运行情况,将项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由高到低评定为三个风险等级:一级(重大风险)、二级(较大风险)、三级(一般风险)。
(一)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级(重大风险):
1.未办理施工许可;
2.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3.现场未设置封闭围挡、实施封闭管理;
4.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5.已制定的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有严重缺陷;
6.未按已制定的专项方案实施危大工程管控;危大工程识别不清不全等。
(二)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二级(较大风险):
1.未按规定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制度或未按要求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2.现场危大工程标识不清;
3.未按规定执行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
4.未按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
5.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安全员)未按规定到岗履职;
6.施工现场“三宝四口五临边 ”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
7.未按规定填写《安全日志》或未按规定报项目负责人签字确认;
8.进场作业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安全生产培训;
9.施工单位未按合同规定使用安全文明措施费等。
(三)其他情形为三级(一般风险)
五、风险等级评定流程
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风险分级工作实行初次评级和动态 评级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由项目属地住建部门负责评级上报工作。
(一)初次评级
1.施工单位自评。工程开工后20日内,施工单位依据相关标准,全面、细致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自评,形成自评报告。
2.监理单位核实。监理单位在收到施工单位自评报告后5日内,进行严格核实,确保自评内容真实、准确,提交初次评级报告至属地住建部门。
3.属地住建部门核定。属地住建部门收到报告后5日内,组织专业人员核定项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并在核定完成后5日内报市质量安全服务站。
(二)动态评级
项目属地住建部门根据监督检查情况,对项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进行动态调整,并将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及时报市质量安全服务站。
1.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日常监督巡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的,调整为一级(重大风险);未将前次(初次)评级涉及风险隐患整改到位的,风险等级提高一级。
2.存在前次(初次)评级中涉及风险隐患已全部整改到位, 安全风险隐患分类分级排查管控扎实、台账详实,项目安全管理机制运行良好等情形的,风险等级降低一级。
3.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立即调整为一级(重大风险),三个月后方可根据整改情况调整风险等级。
(三)公开公示
实行每月动态公示机制,市质量安全服务站每月26日前汇总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控表后,统一在九江市住建局官网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施工单位对评级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每次更新公示后5日内向市级住建部门申请复核,情况属实的,属地住建部门及时予以更正。
六、差异化监管措施
(一)监督巡查频次调整
各地要根据项目分类和风险分级情况,制定或动态调整施工安全监督计划。
1.对Ⅰ类、Ⅱ类项目,项目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阶段、超规模施工阶段,每月至少巡查1次;Ⅲ类项目,项目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阶段,每两月至少巡查1次。项目装饰装修阶段,巡查频次根据具体情况开展。
2.对一级(重大风险)项目,实施重点监管,问题整改期间每周至少巡查1次,超过2周未整改的,属地住建部门安排专人实行驻点督导;待一级(重大风险)问题整改后连续2个月,每月至少巡查1次。对于一级(重大风险)未及时整改的项目,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应及时告知市质安站,实行市级挂牌督办。
3.对二级(较大风险)项目,实施强化监管,问题整改期间每半个月至少巡查1次;待二级(较大风险)问题整改后连续2个月,每月至少巡查1次。
4.对三级(一般风险)项目,实施常规监管,按施工安全监督计划正常开展监督检查。
(二)奖优措施
对连续12个月未出现二级(较大风险)及以上风险、安全管理成效显著的项目,市级住建部门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以上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质量管理标准化工地和优质工程奖。
(三)罚劣措施
1.对评定为一级(重大风险)的项目,可作为全省 “百差工地” 上报,属地住建部门督促施工、监理单位企业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开展1次安全生产检查,对未按要求开展检查或检查走过场的项目,约谈施工、监理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并督促其接受住建部门的安全生产教育。
2.连续2次评定为一级(重大风险)的项目,应按规定作为全省“百差工地 ”上报;对施工企业或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省内企业,报请省住建厅依法暂扣或吊销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企业,报请省住建厅发函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建部门建议暂扣或吊销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履职到位的监理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3.连续3次评定为二级(较大风险)的项目,对施工企业或项目开展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安全生产条件降低的省内企业,报请省住建厅依法暂扣或吊销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对省外企业,报请省住建厅发函至企业注册地省级住建部门建议暂扣或吊销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对未履职到位的监理企业依法依规进行处罚。
4.连续3次评定为二级(较大风险)及以上的项目,原则上不得作为市级及以上评优评先对象。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责任意识,统筹推进实施。各地要高度重视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可根据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分类分级监管实施举措,并在2025年4月24日前,完成本辖区当前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分类分级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并动态更新。
(二)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实效。各地应严格依据本细则要求,加强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严格执行动态评级要求,严格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激励与惩戒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分类分级监管工作取得实效。市住建局将结合日常工作,适时对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未开展工作或推进不力地区实施约谈、通报。
(三)总结经验做法,不断完善机制。各地要有效运用视频监控平台、实名制管理平台、危大工程管理平台等信息化手段,强化项目动态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精准度。认真总结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发现问题和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持续改进和提升。
附件:九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控清单
附件
九江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管控清单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序号 |
地区 |
项目名称 |
建设规模(面积/造价) |
项目 分类 |
风险 等级 |
建设 单位 |
施工 单位 |
监理 单位 |
检查发现 问题 |
整改及处罚 情况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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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项目分类”:填写项目类别,如:“Ⅰ 类、 Ⅱ 类、 Ⅲ类”。
2.“风险等级”:填写项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 如:“一级(重大风险),二级(较大风险), 三级(一般风险)”,并动态更新。
3.“检查发现问题”:填写检查的时间, 发现的问题隐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