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行动方案》的起草说明及解读

发布时间:2023-06-21 14:3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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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06-21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603
  • 责任部门:

为做好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落实职责分工,我局按照国家示范城市大纲要求编制《九江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经两轮征求意见,形成送审稿,并于6月19日经市政府第五次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将《行动方案》有关内容汇报如下:

一、制定的背景

“十四五”以来,国家在海绵城市建设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和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联合开展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工作要求,九江市作为第三批国家海绵示范城市,力争通过3年集中建设,海绵城市理念得到全面、有效落实,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城市水资源利用、城市水环境显著提升,海绵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二、三年示范期的工作目标

海绵城市建设达标面积比例达到50%以上,建成一批海绵城市精品示范工程,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海绵城市建设经验,海绵城市建设迈上新台阶。

——机制体制进一步完善。完善现有机制体制,通过海绵城市建设立法确保海绵城市建设常态、长效,规范和加强海绵城市示范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城市韧性进一步提升。防洪排涝能力明显提升,长江大堤达到防御1954年型洪水,邻鄱阳湖区堤防达到防御湖口22.50m相应水位,内湖防洪标准50年一遇;内涝治理取得显著成效,80%排水分区达到30年一遇,中心城区23处积水点基本消除,新增积水点动态清零。

——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黑臭水体长久清,城区水环境稳步提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0%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BOD平均浓度达到100mg/L 以上河湖空间严格管控,天然水域面积比例保持在13.7%以上水资源利用实现新突破,雨水资源化利用超过40万/年,再生水利用达到25%以上

三、八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是建立健全机制体制,加快推进海绵立法,补充完善海绵城市政策体系,同时制定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海绵专项资金使用二是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结合新城区、老城区特点,因地制宜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项目,明确入库项目科学布局、全力打造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城市支撑项目三是巩固提升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继续推动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向更广范围拓展向深度延伸,向构建长效管理机制方向深化,确保九江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四是深入推进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围绕“源头治理、过程控制、末端截污”三个环节,推进全流域系统化治理、厂网一体市场化管护五是持续打造“不淹不涝”城市,加强城市内涝治理基本消除中心城区积水点,提升排水管网能力,提升城市调蓄空间,提升城市防洪应急能力六是水资源利用实现新突破,摸清雨水资源利用现状,加强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七是加强技术保障,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服务并开展技术培训、管理培训等,培养一批本地海绵城市建设专业技术人才八是进一步完善规划和标准,继续完善以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为核心的多专业、多维度、多层次海绵城市建设规划体系。健全设计、施工、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和图集。

四、五项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二是加强审批监管,进一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具体内容和要求,实现“全过程监管”和“高质量保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大市区两级匹配资金筹集力度,同时规范管理上级补助资金;加强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提高市民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营造全民参与海绵示范城市建设的浓厚氛围。强化考核机制,建立奖罚分明的海绵考核制度,定期将考核结果向全市通报,对考核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


关联导读:关于公开征求《九江市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工作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