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手册

发布时间:2024-10-30 15:38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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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0-30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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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手册

    

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政策解读及问答

2.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流程

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表样

4.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单位咨询电话及地址

5.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

6.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户出资参考建议

7.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案例介绍

《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

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各县(市、区)既有住宅能不能申请加装电梯”“老旧小区想装电梯无奈本单元总有业主会不同意”“想安装电梯钱不够”……2019年12月23日,随着《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这些烦恼都可消除了。为适应社会发展,完善既有住宅的使用功能,改善居住条件,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我市出台新政,进一步推进老旧小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进展,惠及民生。这项新政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申请范围扩大了

新出台的意见对申请范围扩大了,九江市城区范围内的既有住宅,满足以下全部条件的,可以依法申请加装电梯。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非单一产权,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电梯加装在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建筑结构、消防安全等符合加装条件;四层及以上且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不含别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书面同意。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书面同意。

实施程序简化了

  为简化办事程序,将试点指导意见实施程序:由“申请准备、签订协议、协议公示、公示备案、设计图审、提出申请、现场踏勘(区)、联合审查(市)、组织施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使用登记、申请补贴”等13个环节,调整为:“申请受理、协议公示、现场勘察、施工图设计、联合审查、项目监督、竣工验收、运行维护”等8个环节。

资金政策更有保障了

  按照“谁受益,谁出资,谁所有”的原则,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的资金由所有受益业主承担。所需资金按照以下方式筹集:按比率分摊。由业主按照一定的分摊比例共同出资,分摊比例由共同出资业主协商约定。

  提取住房公积金。出资加装电梯的业主,可以提取业主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

  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已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小区,经所在单元(楼、栋)全体受益业主表决同意的,可以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支付加装电梯个人分摊费用,提取额度不超过首期交存额的50%。

  原产权单位或者原房改售房单位(不包括财政拨款的预算单位)出资。

  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合计额度不超过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费用扣除政府奖补后的个人分摊金额。

  将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补贴标准从3万元/台调整为10万元/台,奖励补助资金由市、区两级分摊。其他县(市、区)可参照执行,财政补助资金由各县(市、区)自行承担。2019年市中心城区既有住宅已加装电梯按此标准补助。

加装电梯政策问答

问题:

申请加装电梯的住宅需具备哪些条件?

答案:

加装电梯的既有住宅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非单一产权,具有合法的权属证明;

2.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

3.已建成投入使用的无电梯住宅。

问题:

如何确定加装电梯的申请人及实施主体?

答案:

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相关业主作为加装电梯的申请人。

申请人可以推举业主代表作为实施主体负责加装电梯工作,也可以书面委托电梯企业、具有设计施工资质的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原建设单位、原产权单位、第三方代建单位等作为实施主体代理加装电梯工作。受托人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委托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问题:

多少人同意就可以申请加装电梯?

答案:

加装电梯应当经本单元、本幢或本小区房屋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并签订加装电梯协议。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还应当征得该专有部分的业主同意。

问题:

加装电梯的程序有哪些?

答案:

一是由申请人编制加装电梯方案。二是由申请人就加装电梯方案和电梯维护管理等有关问题进行充分协商,按照“双三分之二”原则签订书面协议,并提交所在社区居委会在加装电梯单元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公示7天并盖章备案。三是施工图设计。申请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四是联合审查。申请人应向县(市、区)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加装电梯联合审查。五是工程施工。施工前,申请人应向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施工单位应向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监督检验。六是竣工验收、使用登记和档案移交。

问题:

公示期间若收到书面反对意见如何解决?

答案:

7天公示期内若有可能受到加装电梯影响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申请人可先自行调解,调解不成功的,申请人可提请所在社区居委会调解。

问题:

申请联合审查需向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哪些材料?

答案:

1.相关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

2.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3.加装电梯方案文本(相关文字说明、图纸等);

4.施工图审查备案证明文件;

5.经所在社区居委会备案的加装电梯协议;

6.所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问题:

加装电梯竣工需办理什么手续?

答案:

加装电梯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安装单位和电梯企业等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质量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应邀请所在社区居委会参加,依法在电梯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并在工程结束后将建设工程竣工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存档。

问题:

加装电梯可通过哪些渠道筹措资金?

答案:

加装电梯所需建设资金及运行使用、维护管理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具体费用应根据业主所在楼层等因素协商,按一定分摊比例共同出资。业主可以申请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问题:

政府对加装电梯的费用是否有补贴?补贴有期限吗?

答案:

对市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四层及以上的非单一产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府给予10万元/台的补助;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的加装电梯项目可申请政府补助资金。

问题:

对加装电梯的安全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案:

加装电梯的设计、施工、安装单位应具备相应资质。加装的电梯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由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制造和安装,安装前应报告所在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投入使用前应经监督检验合格。

问题:

对加装电梯规划方面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案:

加装电梯应以实用性为原则,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应尽量减少占用现状绿化,尽量减少对周边相邻建筑的不利影响,不得增加或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在满足消防、安全条件,保障各项功能正常适用的前提下,加装电梯体量不纳入建筑间距计算。

问题:

对加装电梯后续维护保养是否有管理措施?

答案: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当经有关业主同意后签订加装电梯协议,协议需明确项目负责人或委托单位主要职责、资金概算及费用筹集方案、电梯运行维护保养费用分摊方案以及加装完成后的电梯使用管理单位等内容。

问题:

加装电梯是否需进行不动产登记?

答案:

加装电梯新增部分,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问题:

对办理加装电梯相关业务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答案:

有关我市加装电梯政策咨询可与市办梯办联系。加装电梯具体工作目前由各县(市、区)组织开展,有关加装电梯具体事宜可向所在城区住建部门或社区居委会咨询。

问题: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咨询电话?

答案:

附全市各县(市、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咨询电话

二、加装电梯流程

(一)申请受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应由本单元相关业主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充分征求本单元全体业主的意见,对持不同意见的业主应当做好协商调解工作,取得他们的理解和支持,签订同意加装电梯项目协议,并编制加装电梯初步方案。初步方案应包括拟加装的电梯平面图、立面图、效果图,加装电梯具体位置、尺寸及周边环境和绿化占用情况等相关内容。

申请人将签署同意的加装电梯项目协议和初步方案,提交属地社区居委会受理。

(二)协议公示。加装电梯项目协议及初步方案应由加装电梯房屋所在社区居委会在拟加装电梯单元主要出入口、小区公示栏等显著位置加以公示。自张贴第二日起算,公示期满7天,期间无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的,社区居委会盖章备案。

因加装电梯可能受到影响的利害相关人,在公示期内以实名制书面反对意见递交至社区居委会的,由社区居委会负责组织协调异议方与申请方的意见。调解成功的,双方签署书面调解协议书。

(三)现场勘察。街道(乡镇)或社区在协议公示完成并盖章备案后,向县(市、区)住建部门提出现场勘察申请。县(市、区)住建部门可组织相关部门和管线单位共同参加现场勘察并提出意见。

(四)施工图设计。申请人应当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抗震、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和特种设备等相关标准、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

(五)联合审查。申请人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对加装电梯初步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后,提交县(市、区)住建部门组织联合审查。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召集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电力、水务、燃气、通信等相关管线单位,以及建筑、结构、设备等方面的专家及相关业主代表等进行联合审查(管线单位若确无法出席会议,应提前出具书面勘查意见)。与会各相关部门应签署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明确是否同意项目方案。当场无法确认意见的,应当在会后3个工作日内向县(市、区)住建部门反馈书面意见,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当根据相关部门反馈的审查意见,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联合审查会议纪要并加盖单位公章

申请联合审查应提供以下材料:

1.加装电梯项目申请表;

2.加装电梯深化设计方案;

3.经所在社区居委会备案的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4.社区居委会出具的公示情况说明(附单元楼道口、公示栏公示照片);

5.相关证明文件(本单元业主身份证、房屋权属证明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

6.其他相关材料。

(六)项目监督。申请人在取得加装电梯项目通过联合审查的会议纪要后,应向所在县(市、区)住建部门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手续。施工单位应向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电梯监督检验。施工过程中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质量安全监督。监督部门应对工程施工现场进行监督,若发现施工存在不规范等安全问题,应及时记录并通知申请人、施工单位整改。

(七)竣工验收。申请人对加装电梯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设计、施工和电梯安装单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终身质量责任。

工程竣工后,申请人应当组织有关参建单位对加装电梯工程进行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可以邀请所在社区参加。所在县(市、区)住建部门应当加强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合格后,市中心城区范围内申请人应将项目竣工资料移交市城建档案馆归档,其他县(市、区)项目申请人应将项目竣工资料移交属地城建档案馆归档。

(八)运行维护。申请人应当依法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所在县(市、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书》。

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可以为业主代表、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单位等,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梯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护保养,鼓励购买电梯使用安全责任保险,同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对电梯使用运行的全过程(包括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验)实施管理,确保电梯的使用安全,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相关表样

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范本1)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单元加装电梯项目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坐落

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在本单元(     小区        单元)加装载客电梯一部。

二、产权归属

加装电梯新增部分,不再另行测绘,不计入各分户业主的产权面积和土地分摊面积,不再办理不动产登记。

三、申请人:本单元相关业主同意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组织实施。

(一)自行实施:业主民主推选出     为本单元加装电梯项目总负责人。

(二)委托实施:本单元相关业主经过友好协商,现委托    作为实施主体代为申办         加装电梯的有关事宜。

四、业主及实施主体主要职责

(一)业主主要职责:

(二)实施主体(业主代表或非业主单位)主要职责:

    

五、资金分摊比例

业主承担的建设资金部分和运行及日常维护保养费用按下列办法分摊:

1.电梯建设总资金暂以            万元估算,各住户费用的分摊方案,在完成项目结算后按比例多退少补:

楼层

1

2

3

4

5

6

7

合计

占总金额的百分数









每户分摊数(万元)









2.电梯运行用电费用的分摊方案

楼层

1

2

3

4

5

6

7

合计

占总金额的百分数









每户分摊数(万元)









3.电梯维护费用的分摊方案

楼层

1

2

3

4

5

6

7

合计

占总金额的百分数









每户分摊数(万元)









4.若加装电梯符合《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以奖代补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补助标准可取得XX万元每台的补助金额,该XX万将用于                                              

六、电梯投入使用后,除协议提到的有关事项外,其他凡涉及本梯使用的相关事宜,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执行。不尽事宜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业主代表一份、所属社区一份、所属街道一份、住建局一份。本协议书复印至每位业主。

八、其他约定:

                                                    

                                                    

                                                    

九、相关业主(产权人)签名(加盖手印):

701

702

703

704

601

602

603

604

501

502

503

504

401

402

403

404

301

302

303

304

201

202

203

204

101

102

103

104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签约日期:                  日。

社区(盖章):

                                             


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申请表(范本2)

申请

位置

小区单元

总层数


业主

代表


房号


联系

电话


房屋申请情况说明

房屋

结构


建成

时间


申请房屋业主同意比例(百分比)


是否签订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协议和方案公示情况


实施

主体

1、业主代表();2、非业主单位()。打“√”

非业主单位


社区

意见

(社区盖章)

街道

意见

(街道盖章)

申请提供材料

1.相关业主身份证、产权证明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

3.业主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实施主体委托协议书复印件(非业主单位实施主体需提供);

5.业主意见汇总表;

6.项目协议书;

7.项目设计方案文本;

8.公示情况说明(附楼道、公示栏照片各1)

9.其他相关材料。


           小区      单元加装电梯公示(范本3)

广大业主:

为方便老年人、残疾人、小孩等出行,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家养老生活品质,增强居民生活幸福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             小区      单元加装电梯符合相关政策和要求。现将上述加装电梯单元有关项目协议书及设计方案等内容进行公示。若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向所属社区居委会反映,需提供书面意见。

公示期为:                 日至               日(需公示10天)。  

附件1: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协议书

附件2:项目设计方案

社区居委会联系电话:

                     社区(盖章):

                                             

注:公示需张贴在加装电梯楼道口、小区公示栏等位置,并做好拍照留档。

附件4

  授权委托书(范本4)

(适用业主推荐委托人)

委托人(业主):

            街道           社区        小区    号楼          单元全体业主,以下对签字摁手印业主有效。

701

702

703

704

601

602

603

604

501

502

503

504

401

402

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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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302

303

304

201

202

203

204

101

102

103

104

受托人(业主代表):上述全体业主同意推荐受托人:                  为本单元外加电梯项目全权代表;

代理期限:           日至              日;

委托权限:

1、代表本单元业主行使外加电梯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1)与政府及实施单位协调关于外加电梯相关工作;

2)与业主传达、沟通各方面关于外加电梯相关工作,解释外加电梯实施方案及费用分配比例;

3)签署一切与外加电梯相关合同;

4)委托相关专业人员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5)代理电梯安装验收后的相关工作管理。

         

授权委托协议(范本5)

(适用委托人委托代理人办理)

委托人:

受托人:

代理期限:           日至电梯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时止;

委托事项:

1、组织实施该加装电梯项目的委托设计、项目报建、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试运行、检测验收和交付使用、对项目施工款项进行支付等工作。

2、委托代理人在其权限范围及代理期限内签署的一切合法文件及办理的相关手续。

委托人及其委托人代理人的联系方式:


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委托人








委托人代理人








         

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

联合审查意见表(范本6)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申请人


项目坐落


所在街道


所在社区


设计单位


总包单位


总体意见

同意(不同意(

审查具体意见


职能部门


审查人员


联系方式


四、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咨询电话

九江市加梯办

九江市长虹西路366

8136086

浔阳区加梯办

九江市长虹大道66

8136473

濂溪区加梯办

濂溪区南山中路区政府大楼西附楼

8252159

经济开发区加梯办

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1

8368860

八里湖新区加梯办

九江市长虹西路八里湖新区兴城广场东一号楼二层房屋管理办公室

3906225

柴桑区加梯办

柴桑区庐山南路1

6812391

永修县加梯办

永修县建昌大道33

3226262

武宁县加梯办

武宁岩大道市民服务中心东区5号楼

7705019

瑞昌市加梯办

瑞昌市人民南路32

4819787

修水县加梯办

修水县山谷大道598

7696132

共青城市加梯办

共青城市文华路温馨家园9

4357385

德安县加梯办

德安县蒲亭镇桂林大道226

4668772

庐山市加梯办

庐山市沿山新区陱渊明塑像旁

7752722

湖口县加梯办

湖口县三里大道128

6322230

都昌县加梯办

都昌县健乐城二楼

5228188

彭泽县加梯办

彭泽县山南新区龙兴路县住建局

5629278

五、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设计导则

1总则

1. 0.1为规范和指导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九江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设计和管理工作。

1.0.3加装电梯设计应遵循安全、适用、经济、节能、环保,并便于施工、安装及维护的原则,应经过现场踏勘后根据既有住宅现状及相关条件作出可行性评价,在可行的前提下提出综合整治方案。

1.0.4加装电梯的设计除应符合本导则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

2总平面

2.0.1加装电梯设计以实用性为原则,加装部分不得侵占城市道路,不得突破用地范围,尽量减少占用绿化,尽量减少对城市景观的不利影响;应综合考虑既有住宅的平面布置、结构形式、宅前道路及消防救援通道、地下管线及检查井等影响因素,尽量减少对拟加装电梯住宅单元及相邻建筑的通风、采光、通行、噪音、视线干扰、安全防盗等的不利影响;不得增加或者变相增加住宅使用空间;新增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2.0.2新增部分若需占用现状通道,应确保仅供人行和非机动车通行的通道宽度(可通过改造方式实现)不小于1.5米:供机动车通行的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净高不低于4米。

2.0.3加装电梯层数原则上与原住宅建筑层数一致,加建部分高度不宜超过原有建筑高度2米。

2.0.4加装电梯设计应当考虑本小区的整体建筑风貌要求,一幢楼各单元加装电梯的风格、色彩、材质等应尽可能与既有住宅一致,同一小区内基本一致。

2.0.5沿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以及临江、临湖、临山地区住宅加装电梯的,应符合道路景观规划要求。

2.0.6在历史文化风貌街区或优秀历史建筑保护范围内加装电梯的,应与历史文化风貌相协调,并征求市文物、住建主管部门的意见。

3建筑

3.1一般规定

3.1.1加装的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室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震的构造措施。

3.1.2应同步完成单元出入口、信报箱、单元防盗门等相关设计。

3.1.3由于加装电梯涉及小区内道路、地下管线、安防及监控系统、绿化等配套设施的迁、改,应同步统一进行综合设计。

3.2电梯选型及相关设计要求

3.2.1加装电梯应优先选用无机房电梯,其载重量不宜小于630kg,速度为1.0m/s。当条件许可时,电梯尺寸配置宜满足无障碍要求。

3.2.2轿厢内应配置报警装置。

3.2.3当加装电梯位于单元门外时,电梯应配置门禁系统。

3.2.4电梯井道及轿厢应符合《电梯主参数及轿厢、井道、机房的形式与尺寸 第一部分:IIIIII、Ⅳ类型电梯》GB7025.1中第II类电梯的要求,并符合《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的规定。

3.2.5当电梯门直接开向开敞或半开敞空间时,应选择满足正常使用,符合电梯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电梯。

3.3电梯层站、电梯厅及通道

3.3.1加装电梯一般采取梯间入户的方式,电梯停靠站宜选择在公共入户楼层标高处或公共楼梯间半层平台标高处。

3.3.2若加装电梯位于首层单元出入口内,其改造后的出入口宽度不得小于原单元门的宽度,且净宽不小于1.2米。

3.3.3电梯井和电梯厅合计尺寸一般控制在 4.35米以内,确实无法满足的,可适当放宽。电梯厅的宽度不应小于电梯井的宽度,电梯厅深度不应小于1.5米,当电梯厅和楼梯共用平台时,此平台进深不应小于2.1米。

3.3.4电梯厅宜具备自然采光、通风条件。

3.3.5新增电梯厅、通道的楼地面与既有建筑的楼地面衔接处其饰面层应设置分隔缝。

3.4防火设计

3.4.1加装电梯不应改变既有住宅的安全疏散系统,应保证疏散楼梯间及首层安全出口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相关规定。

3.4.2加装电梯的相关综合改造不应损坏既有的消火栓等消防系统。

3.4.3加装电梯及相关部分的防火等级应与既有建筑一致。

3.4.4加装电梯后,楼梯间或电梯厅外窗与住宅房间窗洞口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 0米。

3.4.5当加装电梯井道与住宅居室、阳台、管道井等贴邻布置时,其井道壁的耐火时间不应低于2.0h

3.4.6电梯门的耐火极限应不小于1.0h,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梯层门耐火实验完整性、隔热性和热通量测定法》GB/T27903规定的完整性和隔热性要求。

3.4.7电梯轿厢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3.5防、排水设计

3. 5.1电梯井道壁、电梯厅及连通道外墙、电梯井道底坑应有防水措施。

3.5.2当电梯门开向开敞或半开敞空间时,电梯井道底坑应有排水措施。当电梯门开向开敞空间时,电梯门的上方应设置雨篷。

3.5.3电梯井道底坑应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其底坑壁应高出室外地坪不小于300mm,并应在整个底坑部分设置外防水层。各层电梯门口应设置坡度为1%且高出同层电梯厅地坪不于20mm的挡水坡。

3.5.4当电梯厅、连通道为开敞或半开敞空间时,其地面应有挡水及排水措施,其楼面应有防水及排水措施。

4结构

4.1一般规定

4.1.l加装电梯的结构形式宜选用质量轻、施工便捷的结构,优先采用钢结构,也可采用混凝土结构。

4.1.2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可设结构缝脱开,也可不设结构缝相连。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间脱开还是相连,取决于加装电梯结构自身安全性和稳定性以及对既有结构安全性影响程度的分析和判断。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不设结构缝相连时,可采用铰接连接、滑动连接或刚性连接方式,其具体连接方式可参考附录B。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设缝脱开时,加装电梯结构可按新建单体建筑设计。

4.1.3对既有结构局部采取加固措施时,结构加固设计应执行现行国家相关标准。

4.1.4电梯自身正常使用安全和抗震安全应由电梯的生产厂家负责,其使用年限一般不低于15年。

4.1.5加装电梯结构的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不应低于乙级。

4.1.6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设结构缝脱开时,结构缝宽度不应小于l00mm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

4.1.7新增结构的防火应符台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的要求,结构构件的防火保护层应根据建筑物的防火等级对各不同的构件所要求的耐火极限进行设计。新增钢结构的防腐蚀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并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4.1.8加装电梯设计前应进行下列工作:

    1收集既有住宅的勘察报告、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当资料不全年代较长时,应进行必要的检测。

2调查既有住宅现状与原始资料相符合程度、施工质量、维护和安全状况以及地基变形情况,从安全性能、抗震性能、地基变形三个方面分析加装电梯的可行性。

4.1.9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前宜进行结构安全和抗震性能鉴定,必要时应进行结构加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结构安全和抗震性能鉴定、加固处理后再加装电梯:

    1无竣工验收资料。

    2早期建造,未进行抗震设计,也无抗震措施。

    3砌体结构承重墙最小尺寸、圈粱和构造柱设置等主要抗震措施不符合当时抗震标准,且施工质量差。

    4砌体结构承重墙体拆改情况较严重;且未采取加固处理措施。

5框架结构竖向和水平构件拆改情况较严重,且未采取加固处理措施。

6地基不均匀变形造成房屋整体倾斜率超过规范限值或砌体结构承重墙体开裂较严重,或沉降尚未稳定。

加装电梯结构及连接部分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既有结构的抗震鉴定应执行《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 50023

4.2结构计算

4. 2.1加装电梯结构的计算模型应与结构的实际工作状况相吻合。

4.2.2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相连的结构计算模型宜包含既有结构部分,既有结构部分计算模型宜按实际结构建模。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的连接视具体情况可按铰支座、竖向滑动支座等模型处理。

4.2.3加装电梯结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重力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效应分析,并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5.4节的规定进行作用效应组合。

4.2.4加装电梯为独立结构时,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刚度,避免产生过大的位移而影响结构的承载力、稳定性和使用功能。

在风荷载、地震作用下加装电梯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不宜大于表4.2.4中的限值。

4.2.4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制

结构形式

限值

钢结构

1/400

钢筋混凝士

1/500

4.2.5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相连时,宜按相连整体结构模型和独立加装电梯结构模型分别计算,并按计算结果进行承载力包络设计。相连整体结构中加装电梯部分楼层最大位移与平均位移比限值可适当放宽,但不应大于1.6

4.3基础设计

4. 3-1加装电梯结构的基础设计时,应查明既有结构基础埋深及尺寸、场地土和沉降以及室外管线情况,尽量减少对既有结构的不利影响。当拟建场地地质条件变化不大时,可以利用既有建筑的地质勘察资料进行加装电梯结构的基础设计,否则应进行地质勘察。

4.3.2当加装电梯结构和既有结构相连对,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新旧结构间的差异沉降对既有结构的安全产生不利影响。

4. 3,3应控制加装电梯结构的最终沉降量,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新旧结构间较大的差异沉降对电梯前厅使用功能产生不利影响。

4.3.4新增电梯结构沉降稳定后与既有结构楼面高差不宜超过20mm,整体倾斜率不应大于0.002。当计算沉降变形量较大时,新增电样结构的楼面设计标高宜预留沉降变形值。

4.3.5当地基承载力和变形满足规范要求时,加装电梯结构的基础宜采用平板式筏板基础。当地基承载力和变形不能满足规范要求时,可采用锚杆静压桩(钢筋混凝土方桩、高强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钢管桩)、截面较小的树根桩等桩型加固地基,也可采用旋喷桩、压密注浆等方法加固地基。采用锚杆静压桩时,压桩前可以加装配重平衡压桩反力。在确定地基加固方案时,应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综合分析、评价施工条件可行性,考虑施工工艺和方法对既有结构产生附加变形的影响。

4.3.6筏板基础平面尺寸,应根据工程地质条件、既有结构基础相邻情况、上部结构的布置以及荷载分布等因素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5章有关规定确定。

4.3.7加装电梯结构的基础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在地基土比较均匀的条件下,基底平面形心宜与结构竖向永久荷载重心重合。当不能重合时,相应于作用的准永久组合下,偏心距e宜符合下式规定:

e0.1W/A

    式中:W-与偏心距方向一致的基础底面边缘抵抗矩(m3)

          A-基础底面积()。

    2基础底面不应出现脱离区(零应力区)。

    3地基变形对加装电梯结构垂直度的影响应满足电梯运行的要求。

4.3.8加装电梯结构的基础宜与既有结构的基础脱开。当受客观条件限制,加装电梯的基础与既有结构的基础需要相连时,设计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新、老基础连接牢固和变形协调。

4.3.9 由于电梯基坑的设置,当加装电梯结构的基础低于既有结构的基础时,设计时应考虑既有基础的基底压力对新基础和电梯基坑侧壁的影响;施工时应采取措施确保既有结构基础的安全。

4.3.10加装电梯结构的基础底板和坑壁宜采用抗渗混凝士,抗渗等级为P6

4.4结构设计

4. 4.1加装电梯井道结构上电梯作用荷载大小及位置按电梯产品型号要求确定。

4.4.2加装电榜恒载按实际取信,廊道搂面均布活荷载标准值不应低于2.5kN/㎡

4.4.3加装电梯结构及构件应按照设计使用年限的要求采取相应措施,使其耐久性达到现行规范的要求。

4.4.4当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相连或局部改变既有结构构件受力条件时,应验算复核并确保既有结构的安全及与加装电梯结构的连接可靠性,必要对应事先对相关结构构件进行检测。

4.4.5加装电梯结构体系及布置宜符台下列要求:

    1宜采用钢框架、钢框架支撑结构体系,钢框架梁柱节点宜采用刚接形式。

    2沿井道四角布置框架柱,加装电梯结构钢柱至既有结构之间廊道钢梁宜从钢柱上悬挑;当新旧结构间沉降差很小时,经计算复核或加固后也可支承在既有结构上;当新增电梯廊道支座位移超过竖向滑动支座限值时应在廊道处加装钢框架柱,钢框架柱通高至顶层结构。

    3沿井道四周按廊道标高布置钢框架梁。井道边(电梯门洞边除外)可加装层间钢框架梁既能提高结构抗侧刚度,又能固定电梯轨道支架。

   4沿电梯井道两侧(除电梯轨道支架处已设钢粱情况外)、电梯门洞顶、顶部动力设备搁置处、井道顶部位应布置层间、屋顶钢梁,其布置、标高及截面形式应满足电梯产品技术条件要求。

    5井道钢框架柱间可加装层间钢支撑,提高结构侧向刚度。

    6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相连时,应采取措施加强廊道搂面及连接节点的水平刚度。

    7当新增电梯廊道楼面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时,钢筋混凝土楼板应通过栓钉与钢梁牢固连接,楼板厚度不宜小于100mm,配筋双层双向拉通;当新增电梯廊道楼面采用其它轻型楼板时,应在新增电梯廊道平面内设置水平交叉钢支撑,以增强廊道楼面的水平刚度。

4.4.6加装电梯结构为钢结构时,其结构、构件、节点、连接等设计,均按《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有关规定执行。

4.4.7钢柱柱脚应采用刚接柱脚,刚接柱脚可采用埋入式或非埋入式柱脚,柱脚设计均按《组合结构设计规范》JGJ138有关规定执行。采用非埋入式柱脚时柱脚板下应留置不小于50mm的二次灌浆调平间隙。

4.4.8后置预埋件的锚栓宜采用有机械锁键效应的后扩底锚栓,也可采用定型化学锚拴,严禁采用膨胀型锚栓。锚栓或植筋设计及抗拔承载力的检验,应按《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和《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 145的有关规定执行。

4.4.9当加装电梯井道邻靠道路时,井道底层墙体从室外地面标高以上1.2米高度范围宜设置钢筋混凝土防撞墙,墙厚不宜小于200mm

4.4.10加装电梯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设计尽可能模数化、标准化。

4.5新旧结构连接

4.5.1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之间的连接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连接节点的破坏,不应先于其连接的构件;

    2埋件的锚固破坏,不应先于其连接件;

    3锚固件、连接件、连接螺栓、连接焊缝均应满足重力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下承载力要求。

    4后锚固锚栓承载力验算时应考虑竖向力和水平力共同作用的状态。

4.5.2电梯廊道现浇混凝土楼板与既有结构连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差异沉降对结构的不利影响。

4.6既有结构局部加固措施

4.6.1加装电梯需要对既有结构墙体作局部开洞处理时,应对原结构作局部承载力验算,并保证相应的抗震构造措施。结构加固方式参见附录B。    ‘

4.7材料及构造要求

4. 7.1加装电梯采用钢结构时,钢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l宜采用Q235等级BCD级碳索结构钢及Q345等级BCDE级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

    2钢材的屈服强度实测值与抗拉强度实测值的比值不应大于0.85

    3钢材应有明显的屈服台阶,且伸长率不应小于20%

    4钢材应有良好的焊接性和合格的冲击韧性。

4.7.2加装电梯采用钢结构时,其受力构件及连接应符合下列规定:

    1钢框柱宜采用方钢管,方钢管截面不宜小于20206,也可采用H型钢或圆钢管,H型钢截面不宜小于20200×6×8;圆钢管截面不宜小于ø206

    2钢框梁宜采用矩形钢管,矩形钢管截面不宜小于20155,也可采用H型钢或圆钢管,H型钢截面不宜小于20154.5×6;圆钢管截面不宜小于ø200×5

    3钢柱柱脚底板厚度不宜小于20mm,柱脚加劲板厚度不宜小于12mm

    4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相连的埋件,应通过后锚固方式或植筋方式固定在原结构钢筋混凝土构件上,埋件钢板厚度不宜小于12mm;锚栓或植筋排数不宜少于两排,根数不宜少于四根;锚栓或植筋直径不宜小于16mm

    5受力螺栓应采用不低于8.8级高强螺栓,直径不宜小于16mm

    6焊缝连接、螺栓连接构造要求以及钢构件防护需满足《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相关规定。选用钢构件的宽厚比、高厚比等应满足《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50011有关规定。

    7柱脚在地面以下的部分应采用强度等级较低的混凝士包裹(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并应使包裹的混凝土高出地面不少于150mm。当柱脚底面在地面以上时,柱脚底面应高出地面不小于l00mm

4.7.3新增电梯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予C25

4.7.4既有结构连接处增加的钢筋混凝土构件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低于原结构且不应低于C25

5机电

5.1 一般规定

5.1.1在加装电梯安装前,应收集和整理改造区域的给水、排水、燃气、供电、通信、数据网络、有线电视等市政管线资料,以满足加装电梯施工条件。

5.1.2若改造区域的既有设备、设施、管线等(如水表、电表、燃气表、消防箱、弱电分线箱、检查井等)影响电梯加装,则需要对原有设备、设施、管线进行改造,并尽量减少施工对附近居民生活的影响。

5.1.3涉及到施工管线的重大调整,在协调相关管线单位的同时,应事先告知并征求建设方认可。

5.2机电设备配置及安装

5. 2.1加装电梯的用电负荷等级一般按三级负荷考虑,其供电电源宜就近由现有配电装置提供,采用低压专用回路引入,并单独申请安装计量表计,接入方案应满足当地供电技术规程。

5.2.2电梯电能计量表箱及配电箱宜设在室内便于操作和维护的地方,并应具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箱体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31;若设置在室外,其箱体的防护等级及电源进、出线方式应能满足室外设置的要求,箱体的防护等级不宜低于IP54

5.2.3电梯电能计量箱及配电箱安装位置及高度,应结合现场情况综合考虑,暗装箱体其下沿距地面应大于1.5m,明敷为1.8m;明装箱体应设有醒目的标记。对于无机房电梯,其配电箱应设置在井道外工作人员易操作的位置。

5.2.4加装电梯的主电源开关和导线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台电梯应装设单独的隔离电器和保护电器。

    2主电源开关宜采用低压断路器。

    3低压断路器的过负荷保护特性曲线应与电梯的负荷特性曲线相配合。

    4选择电梯供电导线时,应由其铭牌电流及其相应的工作制确定,导线的连续工作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并应对导线电压损失进行校验。

5.2.5电梯轿厢、电梯机房(如有)、井道照明、通风、电源插座和报警装置等,其电源可从电梯动力电源隔离电器前取得,并应装设隔离电器和保护电器,实现短路、过负荷保护及剩余电流动作保护。

5.2.6与电梯无关的设备及线路不允许在电梯井道敷设或穿越其空间。

5.2.7鉴于工程环境,电梯所有配电线路宜采用电缆穿管敷设,若敷设在电梯井道内,应采用阻燃耐火型电缆。

5.2.8有物业管理小区,小区安防监控室或值班间与电梯宜设有通信管路,并满足5方通信的要求;无物业管理小区,应在一层入口处设置声光报警装置。

5.2.9加装电梯的候梯厅(区),应设有照明装置并满足照度要求:其电源可取自既有建筑的照明回路,可采用明敷的方式。

5.2.10为考虑电梯基坑防水与排水,所有进出基坑的管线均应做好防水处理;基坑电源插座宜设置在高出室外地面1.0m及以上的位置,同时应满足小型排水泵的容量要求。

5.2.11根据室外排水条件及所选择电梯的类型,确定是否需采取电梯基坑排水措施,必要时加设集水井、排水泵。集水井应设在电梯井近邻处,但不应直接设置在电梯基坑内,集水井底低于电梯基坑底不小于0.7m。如设有电梯机房,机房内应考虑设置移动式灭火器。

5.3防雷、接地与安全

5.3.1原设有防雷装置的住宅,加装的电梯应设置防雷装置。新增防雷装置应与楼顶原有接闪网相连,宜利用电梯井道竖向金属构件或混凝土柱主筋做防雷引下线,并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相关要求。

5.3.2应尽量利用电梯基坑内的基础钢筋做接地装置,并与住宅原有接地装置连接。接地电阻值实测应不大于4.0欧姆,否则应加装人工接地装置。

5.3.3为防止雷电流流经引下线和接地装置时产生的高电位对附近金属物或电气和电子系统线路的反击,在电源进户线及电梯配电箱处,应设置相适宜的电涌保护装置。

5.3.4低压配电系统的接地型式应采用TN-C-STN-S;进户电源在进线处应做重复接地并设置总等电位联结装置(MEB)

5.3.5电梯基坑底部应设有局部接地端子板(LEB),电梯井道应设有接地线干线,并与电梯控制设备连通。

5.3.6与电梯相关的所有电气设备及导管、线槽等外露可导电部分均应可靠接地;电梯的金属构件,应采取等电位联结。

5.4其它要求

5.4.1所有加装的电梯,均应具有断电自动平层功能,具有储能装置,能在意外断电的情况下可以自迫降到就近楼层,并打开电梯轿厢门;首层应设置专用于消防的迫降按钮,火灾时可击碎玻璃,启动此按钮迫降电梯,电梯控制箱收到迫降信号后,电梯直接降至首层,打开电梯门。

5.4.2本导则未述及部分,均应符合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低压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42、《电梯安装验收规范》GB/T10060、《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301、《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等。




附录B新旧结构连接和砌体结构窗洞口加固示意图

B.0.1 加装电梯结构形式选用钢结构且与既有结构沉降差预计不超过20mm时,可采用下列方式与既有结构连接:

    1B-1~4用于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间相邻沉降差较小情况。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3加装电梯的不能仅仅只考虑土建条件,而应针对具体情况由各相关专业共同踏勘进行可行性评价,从而确定综合解决方法。

2总平面

2.0.1新增电梯一般情况下与住宅既有单元出入口同侧布置,但往往会侵占宅前道路,因此,尽量减少和避免相关道路及其地下管线的移位是进行加装电梯平面设计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同时还需注意道路、绿化与地下管线之间的对位与保护关系,当需要调整小区道路时,避免因道路调整造成地下管线受损。

2.0.3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时,不得影响相邻建筑物的防火安全以及其他相关权益。

2.0.4 加装电梯应尽量减少对小区绿化和交通的影响,若现状为人行道路,加装电梯后应满足《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GB50220-95)中人行道最小宽度不得小于1.5米的规定;若现状为车行道路,加装电梯后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消防车道净宽度不应小于4.0米的规定。

2.0.5住宅加装电梯一般选用无机房电梯,无机房电梯冲顶高度一般为4- 4.5米,住宅层高一般为2. 8-3.0米,规定加装部分不宜超过原有建筑高度2米能够满足无机房电梯加装需求。

2.0.6在同一小区加装电梯,在针对各类型既有住宅提出综合性解决方案的同时,应进行标准化设计。考虑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降低因施工对小区居民的干扰等因素、新增电梯宜采用装配式结构。当新增电梯井道围护结构采用玻璃对,应满足《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且不得采用隐框连接方式。

3建筑

3.1一般规定

3.1.1既有住宅新增电梯要遵守《住宅设计规范》6.4.7条关于电梯布置的规定。

3.l.2有条件时,新增电梯后的单元出入口宜满足无障碍要求,并必须还原信报箱,并满足《住宅设计规范》第6.7的规定。

3.1.3加装电梯设计各相关专业应协同,并与小区既有相关系统相融合。

3.2电梯选型及相关设计要求

3.2.1考虑到电梯轿厢的最小几何尺寸应能够满足轮椅、童车等日常生活中的基本需求,故建议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载重量不宜小于630kg

3.2.5加装电梯应因地制宜,不一定要将新增电梯门布置在住宅单元防盗门以内。当首层电梯门不在单元防盗门以内时,电梯应配置门禁系统。

3.2.7受条件限制当新增电梯不能有封闭的电梯厅时,电梯门及井道会直接受到雨雪侵袭。因此,应选择能够适应室外环境的电梯类型,室外型电梯的井道底坑应有排水措施。

3.3电梯层站、电梯厅及通道

3.3.1当新增电梯层站只能选择公共楼梯的半层平台时,可隔层设置停站,以降低成本。

3.3.23.3.3这两条均是要求新增电梯不能降低疏散安全标准及正常使用要求,并应满足《住宅设计规范》的相关规定。

3.3.4当电梯厅与楼梯间在同一空间时,必须保证楼梯间能够自然通风和采光,并满足自然排烟要求。

3.4防火设计

3.4.2新增电梯很有可能侵占既有消火栓的位置或管路,改造设计应同时考虑消火栓系统的迁改。

3.4.4新增电梯厅往往是与疏散楼梯间在一个空间内,因此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6.4.1条第1款制定此规定。

3.5防、排水设计

3.5.1电梯井道壁、电梯厅等外墙当为砌体填充墙时,其防水措施应按照《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当为装配式外墙时,应按照建筑幕墙的相关技术标准采取防水措施。井道底坑应采用抗渗钢筋混凝土整体浇捣,并按照《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设置防水措施。

3.5.2当电梯井道需要采取排水措施时,应会同给排水、结构等相关专业明确集水坑、排水泵的设置。

4结构

4.1一般规定

4.1.1从施工场地条件、施工周期以及对既有住宅影响程度等情况来看,加装电梯结构形式宜优先采用钢结构;计算分析结果表明:当加装电梯采用钢结构时,整个建筑物地震剪力增加值绝大多数不超过既有建筑物的5%,对既有建筑物影响较小,所以推荐加装电梯优先采用钢结构。当加装电梯与既有住宅的改造同时进行,也可采用混凝土结构。

4.1.2当加装电梯结构自身安全性和稳定性得以保证,宜与既有住宅脱开,此时,加装电梯结构可按新建单体建筑设计。这样,既回避了既有住宅的安全问题,也简化了结构计算工作。当加装电梯采用钢结构且既有住宅抗震性能较好时,也可与既有住宅相连,是由于钢结构部分相对既有住宅质量很轻、刚度很弱,水平荷载作用下既有住宅所获得的水平作用增量较小,对既有住宅的安全度影响很小。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住宅结构相连能较好地解决高宽比较大的加装电梯结构的稳定问题,但要特别注意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差异沉降问。

4.1.6加装电梯结构应作地基变形验算,建造在软弱地基上的应采取措施控制差异沉降,并在施工期间及使用期间进行沉降变形观测。

4.1.10对于未进行抗震设计或施工质量较差、结构安全存在严重隐患的既有住宅,在加装电梯时,对既有住宅结构应进行结构安全鉴定和必要的加固处理。

4.2结构计算

4.2.2对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89设计的十几种不同户型的既有框架、砌体结构住宅进行加装电梯整体建模分析,计算结果表明:当加装电梯采用钢结构对,整个建筑物底层地震剪力增加值绝大多数不超过既有建筑物的5%,对既有建筑物影响较小;当加装电梯采用混凝土结构时,整个建筑物底层地震剪力增加值相对较大,对既有建筑物有一定的影响,所以条文中要求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结构相连的结构计算模型宜包含既有结构部分整体建模。

    当加装电梯采用钢结构,且既有结构原设计执行《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J11-89GB50011-2001时,可以不整体建模验算新增电梯结构对既有结构产生的附加水平地震作用,但新增电梯结构部分的设计,应考虑既有结构在风、水平地震作用下的侧移对新增电梯结构的影响。

4.2.4加装电梯为钢结构,在风荷载、地震作用下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控制较严,是基于电梯轨道变形要求考虑。

4.3基础设计

4.3.4既有住宅经多年使用,地基变形已经基本完成,如果加装电梯基础最终沉降量按《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最严标准120mm控制,会出现下列二种情况:加装电梯与既有住宅脱开情况,电梯廊道与既有住宅间产生较大沉降高差,影响使用;加装电梯与既有住宅相连情况,连接构件难以承受较大沉降变形差。因此,从严控制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建筑间的差异沉降较为合理。

    加装电梯应采用沉降变形小的基础形式;加装电梯基础置于老粘土层上,可直接采用天然地基;加装电梯基础置于软土层上,宜采用桩基础。

    当加装电梯与既有住宅相连,且二者沉降差较大时,可以在施工过程采取措施,推迟连接节点形成,释放早期沉降。

4.4结构设计

4.4.4加装电梯与既有结构的悬挑构件或混凝土强度低于规范要求的构件相连接时,应进行相关构件强度的复核。

4.4.5加装电梯部分的骨架既是一个结构,也是电梯井道。受各种因素影响,为规范加装电梯所采用的结构体系及布置,本条明确了结构体系和布置要求。

    井道四角布置柱,当廊道悬挑跨度较大时,因井道荷载小,廊道部分荷载大,结构荷载重心偏置在四柱围合范围外,加上风荷载作用,结构底层倾覆弯矩较大,基础零应力区验算很难满足,有必要加装廊道柱,改善结构荷载重心偏置情况。

4.4.9大多加装电梯位置邻近道路,其支撑结构的钢柱截面较小,万一受汽车撞击有可能导致整部电梯设备及新增的结构严重损坏。因此,设置防撞墙是十分必要的。

4.5新旧结构连接

4.5.2电梯廊道现浇混凝土楼板与既有结构连接时,宜根据工程地质条件,采用设置沉降后浇带、加强新旧结构之间的连接、采用桩基础等措施,消除差异沉降对结构的不利影响;还可适当提高廊道楼面的结构设计标高,预留沉降变形值。

5机电

5.2机电设备配置及安装

5.2.1若该区域有电源设施,在其容量满足电梯使用的情况下可直接利用,但其配电回路应与居民进户电源分开。因既有的多层住宅大部分无专用变配电所,新增的电梯用电负荷需由公用变配电所供电,需与供电部门协调并单独申请安装计量表计。

5.2.8电梯基坑电源插座应为单相三孔16A插座、两组,需加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防护等级不低于IP54

5.2.11为方便操作检修以及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集水井不应直接设置在电梯基坑内,同时其设置位置和深度,应避免对既有住宅的结构基础和地下管线造成不利影响。

5.4其他要求

5.4.1对加装电梯的其它功能要求及配套要求,详本导则2.2章节的相关内容。

附录B

B.0.1加装电梯结构与既有住宅间相邻沉降差异不超过20 mm控制较严,如有可靠经验,可适当放宽。

    连接方式为推荐性做法,设计人员可视具体情况单独设计。

    连接大样五、六中长圆孔长度应满足沉降差要求。

B.0.2既有住宅墙体开洞局部加固措施为推荐性做法,设计人员可视具体情况单独设计。

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住户出资参考建议

借鉴上海、广州、厦门、南京、杭州等地在既有住在加装电梯出资参考系数方面的经验,结合本地实际,九江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出资参考系数供加装电梯申请人参考,但具体分摊金额由申请人自行协商确定。建议主要分两种情况,一个是电梯不在二层停靠、二层住户不出资的,一个是电梯在二层停靠、二层参与出资的。参考计算公式是“基准层(第三层)承担金额=总价÷每层出资系数之和”,而本层承担金额,都是在基准层承担金额的基础上,乘以本层出资系数。而每户出资金额,则是本层承担金额乘以该户面积在本层面积中所占的具体比例。

业主可参考以下分摊比例约定出资、维护和养护费用的分摊:以第三层为参数1,第二层为0.5,第一层为0,从第四层开始每增加一个楼层提高0.1个系数,即第四层1.1,第五层1.2,第六层1.3,并依此类推出资比例;同一楼层各户的出资比例可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该层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电梯不在第二层停靠时,三层的出资参考系数为1,四层为1.2,五层为1.4,六层为1.6,依次递增;电梯在第二层停靠时,三层的出资参考系数仍为1,二层的为0.5,四层的为1.2,五层为1.4,六层为1.6,依次递增。

电梯日常使用维保及电费:1.电梯维保费:根据相关法规要求,电梯由具有相关资质的电梯维保公司或厂家负责维保,第一年由电梯公司免费维保,第二年每月最低300元维保费,3600元/年

提示:如果电梯轿厢内允许广告公司挂广告,则广告公司可承担电梯月保费。

2.电费:电梯运行时平均功率在4千瓦,即每小时4度电,按每户每天上、下楼15(每次只有一人乘坐),每次上升25米,即15*25*30/3600=3.125小时*4=12.5度电*0.63/度(含电损)=每户8/月。

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案例介绍

因地制宜,勇于创新,是加装电梯施工工作的最大“特色”。根据老旧小区房屋结构形式不同、室外环境不同等情况,九江市中心城区先后衍生出廊桥式、贴墙式、贯通式、平层入户式等四大加装电梯样式,不断满足业主需求,为百姓切切实实带来了“上下楼的享受”。

平层入户式项目介绍

浔阳区南湖花园D2单元加装电梯,于20191115 日开工,2020610日完工,是九江市第一台按流程报建的平层入户式加装电梯,电梯载重630公斤,可以同时乘坐8人,电梯速度1m/s,电梯设置为778门,此单元为复式楼一梯一户,单元口为车过道,西边有一小阳台,受单元位置影响电梯井道在房屋主体西边,破小阳台贯通平层入户。



贴墙式半层入户式项目介绍

陆家垄小区(市机关宿舍)B2单元外加电梯,坐落浔阳区庐山南路269号。电梯载重630公斤,可以同时乘坐8人,速度1m/s,电梯设置为755门,此单元从老单元口休息平台入电梯,图片3红线部分为单元口背面,受地理位置影响电梯井道在房屋主体背面。每位业主可以上半层或下半层入户。  


非贯通式平层入户项目介绍

老市委大院西区10栋外加电梯,坐落浔阳区庐峰路48号。电梯载重630公斤,可以同时乘坐8人,电梯速度1m/s,电梯设置为766门,此单元为一梯二户,老单元口爬楼梯格到休息平台业主即可入户,连廊下面为人行过道,井道离墙3米,出电梯通过连廊到达老单元口休息平台平层入户。




非贴墙式半层入户式项目介绍

行署大院西区附8栋外加电梯,坐落浔阳区塔岭南路62号。电梯载重630公斤,可以同时乘坐8人,速度1m/s,电梯设置为733门,此单元受地下高压电缆的影响离房屋主体1米,与单元口中间偏侧位落井道。这样可以把老单元口消防通道预留出来。井道上面搭两个连廊业主出电梯通过连廊到达老单元口休息平台,每位业主可以上半层或下半层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