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住建字〔2025〕73号 关于下达2025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22 10:15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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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编号: 九住建字〔2025〕73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4-2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0851
  •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各县(市、区)住建,发改,财政部门:

为完成好我市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下达2025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赣建保〔202518号)文件要求,现将2025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下达给你们,请向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汇报,并认真抓好落实。

一、目标任务

(一)开工任务

1全市2025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开工(筹集)目标任务为360套(间)。

2全市2025年度城市危旧房改造开工目标任务为1035套。其中:城市(含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939套、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96套。

3全市2025年度城中村改造目标任务为开工改造283套。

4全市2025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目标任务为16个小区、10213户、334栋、111.29万㎡。

(二)竣工、基本建成任务

公租房竣工任务154套,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安置住房竣工任务131套,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工任务为146个小区、101554户、4436栋、846.5万平方米。

(三)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全市发放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2083户。

二、进度要求

(一)8月底前,各县(市、区)2025年度新建(筹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城中村改造整治提升项目、城市危旧房改造维修加固项目,货币化安置和异地建设安置房的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10月底前,城中村改造、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就地建设的安置房项目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

5月底前,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项目全部完成前期工作;10月底前,纳入计划任务的小区全部开工;12月底前,完工率达100%。各县(市、区)要按照目标要求,提前谋划尽早开工。

(二)8月底前,各2023年结转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高层建筑续建项目和2024年结转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全面达到基本建成要求;10月底前,各地2022年结转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多层建筑续建项目2023年结转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多层建筑续建项目全面达到竣工要求。

(三)6月底前,2023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任务要全部完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实行“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市县人民政府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是本地区的第一责任人。各地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土地及时供应,有存量土地的县(市、区),应优先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用地。各县(市、区)必须及时按规定从土地出让收益、财政预算资金中安排落实配套资金,确保在建项目资金需求。推动保障性住房和城中村安置房建成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要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严格依法开工建设,全面加强建设质量监管力度。要落实历史文化保护传承有关要求,做好历史建筑保护工作。

(二)扎实做好保障性住房工作

1加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地要抓紧出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细化申请、轮候、配售、退出等管理流程和政策指引,并向社会公开。加快推进轮候库建设,建立线上线下常态化申请受理机制和联合审核机制,经群众申请、审核认定后,纳入轮候库管理。坚持“以需定建、以需定购”原则,根据本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需求,研究制定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行动计划,形成“实施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项目滚动推进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思路,自主开展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

2继续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各地要继续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推动构建“一张床、一间房、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要加快推进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运用信息化手段办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审核、分配、退出等业务工作。全面梳理已建设筹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对经发放项目认定书的项目,加快推进竣工交付;对竣工交付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配租使用。要加强运营管理,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名义违规经营和骗取优惠政策,严禁以保障性租赁住房名义变相福利分房。

3进一步提高公租房管理水平各地要结合实际修订本县(市、区)公租房管理办法和租赁补贴具体实施办法,健全完善公租房轮候制度,优化轮候规则。科学确定和动态调整保障标准,推进住房租赁补贴常态化受理和及时足额发放。落实有关政策要求,加大住房保障对鼓励生育的政策支持力度。强化公租房的社区治理,积极引入专业化企业和机构参与公租房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不断提升公租房管理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公租房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公租房申请“一件事”高效办,加快推动各地自建公租房信息系统与省级公租房申请“一件事”平台联网对接工作,不断提升公租房管理服务水平。

加快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

1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各地要结合实际,抓紧出台本区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和配套政策。要优先改造群众需求迫切、安全隐患突出的城中村。结合当地房地产市场形势,统筹考虑存量和增量,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货币化安置。要严格落实一项目两方案”,逐项目制定征收补偿方案、资金平衡方案,明确开工时间、资金筹措安排、支持政策、组织实施等内容,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让城中村群众尽早安居。

2精准推进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因地制宜采取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原址重建、抗震加固等多种方式,消除房屋安全风险。要探索开展城市危旧房合作化改造模式,鼓励居民自主更新改造。要强化日常巡查和动态监管,严格落实管控措施,确保危房不住人、人不住危房。对居住在D级危房且无其他住房的困难群众,可通过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等解决其住房问题。

3加快推动棚户区改造收尾工作。各地要全面梳理历年来已纳入国家计划的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对在建项目要逐项目建立台账,明确工程进度和竣工交付时间等,加强调度督导,确保按期竣工交付。

(四)高质量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1.科学统筹推进改造计划任务。各地要聚焦环境革命、楼道革命、管理革命,立足城市发展定位,结合片区功能、人口结构及居民诉求,统筹推进水电气路、绿化亮化、停车设施、绿化景观提升、适老化改造等工程,坚持“一小区一对策”,合理确定改造内容、改造方式、建设标准,做好项目谋划,科学编制改造方案。要合理安排改造项目时序,地下管网避免重复开挖,减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

2.强化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各地要加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持续压实五方主体责任,强化项目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实行材料进场抽检、隐蔽工程留痕、分项工程验收的闭环管理。 对高空作业、管线迁改等高风险工序强化管理,落实建设单位工 程质量首要责任,坚决打击质量不达标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牢牢守住工程质量安全生命防线。

3.切实提高改造后管理维护水平。各地要在制定改造方案时同步谋划后续管理维护机制,推动建立党建引领、社区组织、居民参与、专业化物业管理等长效管理机制,对巳改造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4.组织开展已改造小区“回头看”。各地要全面组织开展改造小区“回头看”工作,重点摸排检验管道设施、防水工程、无障碍设施、配套设施等“基础类”改造内容,是否存在应改未改、安全隐患、未按期维修养护、使用效能低等情况,查找小区环境卫生、垃圾收运、安全保卫等改造维护内容,是否存在脏乱差、事无人管等服务管理问题,查看小区开展自治管理、引入服务企业、搭建议事平台等情况。2025年11底前,要完成对巳改造城镇老旧小区“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要分析产生原因、建立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属于安全隐患问题的要立行立改,持续整改完善小区设施、环境、服务等问题。


附件:1九江市202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

附件: 2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任务数

附件: 3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任务数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财政局

202542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九江市202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分解表

县市区

城中村改造

城市危旧房改造套数

公共租赁住房(套、间)

保障性租赁住房(套、间)

发放租赁补贴(户)

合计

拆除新建

拆整结合

整治提升

建设安置房套数

安置房竣工套数

城市(含县城)建成区范围内
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住房

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

安置房建设

改造住房套(间)数

改造住房套(间)数

新开工建设安置房

竣工

新开工
(筹集)

竣工

新开工(筹集)

竣工

合计

283

0

0

283

0

0

939

96

131(货币安置)

131

0

154

360

0

2083

中心城区

213






66

96

11(货币安置)

11





53

浔阳区

213



213



66

96

11(货币安置)

11





15

濂溪区















15

经开区















15

八里湖新区















8

柴桑区

70



70



12








10

修水县















450

武宁县















60

永修县







383








40

德安县







46


46(货币安置)

46





50

都昌县












154



1400

瑞昌市







425


74(货币安置)

74





20

湖口县













360



彭泽县







7









单位:套、间、户


附件2

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任务数

2024年申报计划任务)

市、区

2024年度改造计划

面积
(万平方米)

户数

(户)

小区个数

(个)

楼栋数

(栋)

全市

846.5031

101554

146

4436

浔阳区

241.0011

27950

37

980

濂溪区

19.89

1025

8

274

柴桑区

8.048

711

4

63

经开区

12.344

1382

6

39

德安县

114.54

12729

25

496

永修县

40.05

3999

6

444

武宁县

50.19

4421

12

192

瑞昌市

151.14

18334

18

694

都昌县

16.73

1408

5

60

彭泽县

11.46

1500

1

21

共青城

5.53

516

2

23

湖口县

44.99

7060

5

233

修水县

94.2

15668

15

681

附件3

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开工任务数

市、区

2025年度改造计划

面积
(万平方米)

户数

(户)

小区个数

(个)

楼栋数

(栋)

111.2908

10213

16

334

浔阳区

9.46

1192

4

47

濂溪区

0

0

0

0

经开区

10.4

993

4

30

柴桑区

0

0

0

0

共青城市

7

513

1

20

瑞昌市

19.36

3033

4

66

湖口县

54.7608

3474

1

90

庐山市

0

0

0

0

都昌县

0

0

0

0

德安县

0

0

0

0

彭泽县

0

0

0

0

修水县

0

0

0

0

武宁县

0

0

0

0

永修县

10.31

1008

2

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