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根据《关于报送和公布2024年度普法责任制清单的通知》(九法办字〔2024〕5号)的部署要求,局法规科结合住建工作实际,制定《九江市住建局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清单的具体分工及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2024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2024年度“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 |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加盖公章) | |||
重点普法任务 |
共性普法任务 |
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学习宣传2024年度重点普及“三法四条例”,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等。 | ||
个性普法任务 |
拟重点普及法律法规名称 |
责任科室 | ||
《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 |
物业监管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
消防科、消防中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
建管科 | |||
《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 |
城建科 | |||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
房管科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
质安站 | |||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
城发中心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
项目中心 | |||
本部门本单位2024年重要时间节点普法计划 |
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活动形式) |
普法对象 |
完成时限 | |
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集中宣传,时间拟定在7-8月份,地点安排在局大楼和法律明白人广场 |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当地居民进行普法宣传 |
8月底 | ||
加强对安全生产法的集中宣传,送法进工地(2024年6月在施工现场开展普法教育) |
全市在建工地负责人、工人 |
贯穿全年 | ||
加强对宪法的集中宣传(从12月4日开始,利用一周时间) |
全系统干部职工 |
12月 | ||
加强对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员在局4楼2号会议室进行授课 |
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局属单位中层以上干部参加 |
6月底以前 | ||
加强对居民正确使用燃气进行集中宣传教育(6月中旬,地点安排在小区广场向广大居民发放燃气宣传手册) |
居民燃气用户 |
6月底 | ||
充分运用各类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以问答的形式印制宣传材料,向本辖区有关单位、企业、个人等免费发放。对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从业人员进行《条例》的学习培训;各县(市、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系统培训,实现相关人员《条例》学习培训全覆盖。 |
有关单位、企业以及辖区内群众 |
贯穿全年 | ||
普法重点推进事项及主题 活动 |
具体举措 |
完成时限 | ||
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法、举办宪法宣誓 |
2024年12月 | |||
对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人员开展集中学法 |
不定期组织、贯穿全年 | |||
对《九江市物业管理条例》、《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九江市历史建筑保护条例》等进行学习宣传 |
不定期组织、贯穿全年 | |||
参与线上或线下旁听庭审活动 |
2024年12月以前 | |||
举办以案释法普法宣讲、法律知识讲座 |
不定期组织、贯穿全年 | |||
开展民法典集中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等主题活动 |
根据不同时段开展 | |||
普法志愿者 队伍建设 |
已建立市住建局普法志愿者队伍,人数13人。 | |||
本部门本单位普法阵地及载体建设 |
已在单位门户网站、住建微信公众号、单位宣传栏、电子显示屏、法律明白人广场、法治主题文化圈开设法治宣传专栏。 | |||
组织保障 |
普法工作领导机构:市住建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 |||
分管领导:叶青 | ||||
责任科室:法规科 | ||||
普法联络员:刘玉玲联系电话:8985229 | ||||
普法经费预算:3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