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推进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实现了纠纷预防。我局在接待行政调解咨询、受理申请的过程中提前了解了信息,提前发现了问题,提前排查了诉讼隐患。二是强化了受理调解人员的风险意识。对不属于住建行政调解范围的申请,积极告知当事人救济渠道,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注重工作效率和工作方法,不仅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而且防范了因调解不当引起当事人缠诉、缠访,增加行政成本。三是延伸了职能。坚持行政调解与行政指导、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相结合,全方位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我局在依法行政中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把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贯通到依法行政中,在彰显执法刚性的同时,充分运用调解的办法处理行政争议和行政管理的纠纷,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增强解决问题的柔性,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