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发布时间:2024-08-02  来源:   作者:  


8月2日,《九江日报》刊发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郝能能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署名文章。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郝能能

  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破解房地产发展难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治本之策,也是高质量发展要求在房地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基于对当时和之后一段时期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重大判断,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房地产行业要“探索新的发展模式”。此后这一提法被多次提及。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如何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明确了破题思路,指明了实现路径。

  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市场+保障”并行的新模式。过去的住房以市场为主、保障为辅,保障房只是一个过渡,最终仍由市场来解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这样的发展模式使“保障”与“市场”互相挤占、边界不清,导致供求错配、结构失衡,这必须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入手。《决定》明确:“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给,满足工薪群体刚性住房需求,支持城乡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真正将“市场”和“保障”的作用进行了明晰,即由“保障”解决刚性需求,由“市场”解决改善性需求,从而充分发挥市场自主调节作用,让房地产市场供给更符合购买需求。

  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防风险+优增量”并举的新模式。当下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正在迭代升级。从小客厅、大房间到大客厅、小房间,再到讲究居住空间的均衡性、多功能性,更加注重与自然、外界的融合空间,人民群众对住房的品质有了更高的要求,已从简单的居住需求转向高品质多元化需求。过去在解决“有没有”时期追求速度和数量的发展模式,已不适应现在解决“好不好”问题、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亟需构建新的发展模式,与此同时,也不能忽视过去高速发展模式下遗留下来的问题。因此,一方面要在全面摸清在建已售商品住房项目底数的前提下,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全力打好保交房攻坚战,切实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提振市场信心;另一方面也要在《决定》提出的“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标准”“改革商品房预售制度”“完善房地产税收制度”的基础上,通过提高改善型住宅供地比例,放宽优化容积率、高低配、绿地率、建筑密度限制,鼓励开发“第四代”建筑、低密度多层住宅、别墅等改善性住宅产品,出台大户型、高品质住宅补贴优惠政策等多种方式,全力优化市场增量,持续提升房地产市场的产品力、交付力,更好满足群众对美好居住生活的新需求、新期盼。同时,各房地产企业也要深刻认识当前房地产市场发展现状和未来发展方向,转变自身经营管理方式,加快转型升级,以适应当前房地产发展的新形势、新变化。

  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是“产业支撑+多样发展”并重的新模式。过去的房地产业就像“放飞的风筝”,通过宏观调控政策这根“绳子”的收放来调节,当前的房地产业就像“落地的风筝”,光靠出台政策“放绳子”作用甚微,必须要有“风”,也就是“动力”才能起飞,而这个“动力”就是“扩大需求”。作为九江,要用好争取到的全国“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和全国城中村改造扩围城市的良好契机,有效扩大市场需求,寻找全新发展机遇。同时,通过大力开展制造业、文化旅游和基础设施“三大攻坚行动”,加快项目落地、加速产业聚集、加剧人口汇集,并充分利用九江优质医疗、文旅、教育、生态等资源,吸引更多的周边省市人群来九江购房落户、养老度假,实现住房需求的多样化,从而带动九江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