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中西医结合)综合救治基地项目获得一星级筑绿色建标识证书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3-27  来源:   作者:  

按照住建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号)《九江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九住建节字〔2021〕12号)文件要求,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相关标准规定,我局组织完成了“九江市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中西医结合)综合救治基地项目”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审查工作,现将通过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九江市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中西医结合)综合救治基地项目关键技术指标

2026年3月27日

(联系人:夏美美;联系电话:0792-8588240)


附件

项目所在地

类型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绿色建筑星级

关键技术指标

江西省九江市濂溪区

公共建筑

九江市中医医院感染性疾病(中西医结合)综合救治基地项目

九江市中医医院

一星级

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氡等污染物浓度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 GB/T 18883 规定限值的10%,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比国家现行相关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提高幅度比例达到5%,全部卫生器具的用水效率等级达到 2 级,环境噪声值大于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且小于或等于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