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住建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关于明确我省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建科设〔2021〕26号)《九江市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和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九住建节字〔2021〕12号)文件要求,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相关标准规定,我局组织完成了“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第八栋学生公寓工程”绿色建筑标识认定审查工作,现将通过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内,持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意见,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附件: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第八栋学生公寓工程关键技术指标
2024年12月20日
(联系人:夏美美;联系电话:0792-8588240)
附件
项目所在地 |
类型 |
项目名称 |
申报单位 |
绿色建筑星级 |
关键技术指标 |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 |
公共建筑 |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第八栋学生公寓工程 |
江西农业大学南昌商学院 |
一星级 |
1、围护结构热工性能提高5%; 2、节水器具用水效率等级:全部达到2级; 3、建筑隔声性能达到低限值要求; 4、室内污染物浓度降低比例20%; 5、外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节能设计标准的规定,且外窗洞口与外窗本体的结合部位应严密; 6、项目公共区域进行精装修,装修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