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省和市级层面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项目和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3-10-12 17:0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3-10-12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3-01907
- 责任部门:
序号 | 补贴资金一级项目名称 | 二级项目名称 | 业务主管部门 | 发放对象 | 发放标准 | 发放时间要求 | 相关政策文件(附文号) | 市直主管部门归口业务科室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市财政局归口业务科室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备注 |
1 |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 | 危房改造补助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居住在C、D级危房或无房,有改造意愿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低保边缘户、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 | 危房改造新建房屋的,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其他脱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补助不低于2.2万元;低保户、低保边缘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以上对象具有残疾人身份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每户可在上述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按不低于2000元标准增加安排补助资金。维修加固房屋的,每户补助资金不低于5000元。 | 凡新建房屋的,开工后拨付不低于补助总额50%的资金,全部资金竣工验收后30日支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 | 《财政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64号)、《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下达2023年农村危房改造 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赣财社指〔2023〕48号)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村镇建设科 | 陈志斌,0792-8581227 | 社会保障科 | 王欣,0792-8574740 | |
2 |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 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 | 住房保障管理部门 | 经当地批准的城镇住房保障补贴申请家庭。 | 租赁补贴标准结合住房租赁市场的租金水平、补贴申请家庭支付能力以及财力水平等因素确定。 | 按月或季度发放租赁补贴,在每年12月25日前完成年度最后一次租赁补贴的核发。 | 《关于加强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赣建字〔2019〕4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办发〔2020〕39号 |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与改革科 | 余璐瑶,0792-8130456 | 住房保障资金科 | 杨月保, 0792-8582965 |
城镇住房 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等具体工作由各县、市(区)政府执行,其审批流程、工作规则不尽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