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18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2-06 17:04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2-0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2018
- 责任部门:
经浔阳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动态核查,2020年至2023年共18户来浔创业申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对象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其中有10户对象在申报时提供虚假创业材料骗取公租房保障,有8户对象营业执照已注销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和《九江市本级保障房申报准入、审核分配及优惠条件(修订)》(九府办发〔2019〕12号)等文件规定对上述住房保障对象作出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附件: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住房保障对象名单
2.营业执照已注销,不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