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市本级公共租赁住房动态管理核查2户不合格对象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发布时间:2024-11-18 18:30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1-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927
- 责任部门:
经浔阳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有2户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因未实际在浔创业原因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依据《九江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九府办发〔2020〕39号)和《九江市本级保障房申报准入、审核分配及优惠办法》(九府办发〔2019〕1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现对以上2户已获得住房保障资格的对象作出取消住房保障资格的决定。
附件: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对象名单
九江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