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三举措”大力推动棚户区改造
发布时间:2024-12-09 14:28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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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2-0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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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以民生问题为重点,群众关注的难事为焦点,坚持人民至上的理念,高度重视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去年以来,对全市城市危旧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摸清了底数,并分年度逐步实施改造。
一、下达计划,签订责任书,明确任务。市政府与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签订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4月初,市住建局会同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下达2024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明确2024年计划改造危旧房739套(间)的目标任务。同时明确全面开工的时间节点要求:8月底前,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维修加固项目,货币化安置和异地建设安置房的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10月底前,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就地建设的安置房要全面达到开工要求。
二、明查暗访,督促管控,确保安全。城市危旧房专班采取全面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城市危旧房落实安全管控检查,对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当即指出并要求整改。
三、积极谋划,认真整治,稳步推进。为做好城市危旧房改造,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九江市中心城区危险房屋安全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办发〔2023〕26 号),要求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按照 “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 的原则,严控增量、消化存量。根据危旧房产权划分市、区以及省直中央驻浔单位各自安排相应改造资金。对C级危旧房原则上采取维修加固方式,对D级危旧房,原则上通过货币安置或产权调换、维修加固和“预征收”等几种方式。对于居住在D级危房且无其他住房的困难群众,通过投亲靠友、发放过渡费、租住公租房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问题。县市区都按照一楼一策,分类实施的原则,制定相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