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旧改办、市财政局联合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绩效自评审核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发布时间:2024-06-19 17:44 来源:市旧改办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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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6-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051
- 责任部门:
为切实做好2023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审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6月19日,市旧改办、市财政局深入浔阳区、濂溪区,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调研指导。
年初,财政部江西监管局就我市2023年度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审核,部分县区存在资金支付较慢、机制建立不健全等问题。调研组通过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问题整改进展。调研组强调:一是要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强化落实整改责任,完善台账资料,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完成;二是要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认真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实施合同约定,及时拨付改造资金,做到应付尽付;三是要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好绩效监控要求,依法依规使用补助资金,全面提升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