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207万元

发布时间:2024-07-18 18:3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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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7-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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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财政厅下达我市2024年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1207万元,此次补助资金将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租赁住房保障和城市棚户区改造。其中,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7517万元、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480万元、其它补助资金2210万元。该项资金的下达,将缓解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压力,有效改善市民住房环境,为保障我市2024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大力缓解新市民,青年人阶段性住房困难,有效改善城镇困难群众住房条件提供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