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勘察设计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16 11:19 来源:本网字体: [ ]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九住建字〔2024〕174号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0-16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753
  • 责任部门: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开区建设环保局,八里湖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局,庐山西海生态环境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持续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规定,按照我局向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报备的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决定开展2024年度全市工程勘察设计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全市范围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

(二)全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勘察设计单位及其从业人员。

(三)本省注册的具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资格的机构(以下简称“图审机构”)。

二、检查时间

2024年10月-12月。

三、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单位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注册人员配备是否符合工程勘察设计资质标准。

(二)勘察设计单位市场质量行为和注册人员执业行为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超越资质许可范围承接业务。

(三)受检项目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情况,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注册人员的执业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图审机构审查行为及审查质量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有关规定承接审查业务,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存在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是否存在危害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情况,审查人员行为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四、检查方式

(一)单位自查(10月15-10月25)

各企业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自查出的问题,逐一做好整改工作,完成本单位自查整改报告,于10月28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和自查表报送至本地住建部门对应科室,各县(市、区)住建部门于10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市局科技消防科。

(二)县(市、区)住建部门检查(111-1110日)

在各企业单位完成自查自纠整改后,各地住建部门自行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同时报送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清单。

各县(市、区)住建部门在检查工作完成后,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通报,并督促相关单位10月31日前完成整改工作;要总结好工程勘察设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开展情况,提炼工作亮点,深入分析在建工程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检查工作总结(主要做法和成效、下一步意见和建议),于10月31日前将工作总结及整改材料提交至市局科技消防科。

(三)市住建局督导(11月1日-11月30日)

在各地住建部门工程勘察设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同时,请项目所在地的属地住建部门通知项目设计单位、图审机构项目负责人到场准备迎检。

五、其他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属地实际采取合适方式相应开展本年度执法检查,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取得实效,杜绝“走过场”式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依法依规处理,及时督促整改,于2024年125日前报送检查情况。

  2024年1015

(联系人:夏美美;联系电话:0792-8588240;

箱:jnkj8588240@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