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发布时间:2024-07-31 18:00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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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31日,九江市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副市长容长贵介绍我市房地产新政有关情况市政府副秘书长陈峰,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周小琳,市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智敏,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瑜华出席并答记者问。

容长贵从“消化库存、优化增量、化解风险、规范市场”四个方面,详细介绍解读了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关于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

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专题新闻发布词

九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容长贵

各位市民朋友,各位新闻媒体及记者朋友:

大家下午好!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今天我们召开《关于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专题新闻发布会。

受市长蒋文定同志的委托,首先,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一直以来对市政府各项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在房地产市场大环境背景下,自2022年以来,我们根据九江房地产市场发展情况,已相继3次出台和调整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为全面贯彻落实今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精神和5月17日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市委书记刘文华同志、市长蒋文定同志,分别组织召开了房地产座谈会,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分析市场现状、会商对策措施,在江西省近期出台的“省20条”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我们九江实际,因城施策,创新优化了部分特色条款,“消化库存、优化增量、化解风险、规范市场”等四个方面,制定出台了我市“26条”措施,也就是《关于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下面,我把我们的“26条”措施,向市民朋友和媒体朋友们,做一简要介绍。

第一,消化库存方面,共13条。其中主要亮点举措有:一是“购房优惠券”补贴政策。2024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对在中心城区(不含柴桑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个人,发放总计1000张购房优惠券,购房优惠券面额为合同约定的所购商品住房总价款的10%(其中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承担5%)。二是“房票”安置政策。除国家规定必须新建的外,一律停止新建安置房,实行房票安置。房票票面总额为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款(含货币补偿奖励部分)+房票购房奖励。其中购房奖励最高为该房票房屋货币补偿款的20%(其中最高5%由所购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票用于购买新建商品房,可转让一次。这里需要特别说明,房票购房奖励具有时间性,分阶段递减,超过12个月购房不再享受。三是支持城市住房“以旧换新”。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卖旧买新的购房者,所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可按首套房享受首付比和按揭利率优惠。四是支持商品房现房销售。中心城区2024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签订商品住房现售合同且完成契税缴纳的个人,可享受100%购房契税补贴优惠。五是继续开展购房促销活动。2024年12月31日前购房的继续开展“买房抽大奖”活动,每完成新建商品住房网签1000套,组织开展一期抽奖活动(原则上不超过4期)。每期抽奖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励50%购房款同等现金,最高为50万元)、一等奖2名(奖现金20万元)、二等奖3名(奖现金10万元)、三等奖20名(奖现金5万元)。六是下调个人住房商业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其中首套住房不低于15%,二套住房不低于25%。取消我市首套住房和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七是优化住房公积金政策。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二孩、三孩家庭贷款最高额度分别上调10%、20%;优秀基础及以上人才贷款最高额度上调20%;购买装配式住宅、星级绿色住宅贷款最高额度上调20%,上述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调百分比按最高标准享受一次,不叠加享受。同时实行“既提又贷”公积金政策,一方面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款或首付款后,仍可申请贷款,另一方面公积金贷款发放后,还可提取用于每月对冲还贷和提前还款,账户余额满5000元还可不限次数提前还款。

第二,优化增量方面,共6条。其中主要亮点举措有一是积极发展高品质住宅。如将中心城区临江、临湖、近山等生态环境优美以及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较好的区域作为优质住房重点建设示范片区。落实绿色、低碳、智能、安全理念,优化设计,提高建筑品质。引导空中庭院、空中森林花园建筑发展等。二是优化调整学位准入政策。加快拟出让土地和新建住房项目比较集中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划建设,支持凭《网签备案合同》直接办理落户,并在学区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安排就近入学。此次政策特别明确,新出让土地在明确楼盘体量的基础上,可在供地前明确学区划分。三是支持项目分期开发和土地分割处置。对于未全部开发利用的土地,可经批准分割宗地,加快推进房地产用地转让“带押过户”,鼓励分割宗地后由当地政府依法收回重新出具规划条件后重新供应。

第三,化解风险方面,共5条。其中主要亮点举措有推动项目白名单“应进尽进”“应贷尽贷”。金融机构对城市融资协调机制推送的商品住房项目名单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进行评估,确定合格项目“白名单”,金融机构不得另行增设其他前置条件,并严格落实“存贷挂钩”机制,符合条件白名单项目要“应进尽进”“应贷尽贷”。二是合理降低开发成本。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用于生活公共配套的附属设施,其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总计容面积。对于上述须无偿移交的配套附属设施,除国家及省级有明确移交标准,及土地出让合同有明确约定的外,原则上仅须按毛坯房标准进行移交三是加快解决存量商品住房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对未竣工验收、未规划核实、土地被抵押、涉及查封、房地产企业欠缴税费等导致商品住房办证难的各种情形,实行分类施策,开展集中攻坚,补充完善相关手续,办理登记发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第四,规范市场方面,共2条。主要是持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下一步,我市各县(市、区)及各相关部门,将在本举措发布一个月内,出台各地政策措施及细化可操作的实施细则,全力推动市“26条”举措落实落细落地,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为我市打造“三个区域中心”,建设“一个美好家园”,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贡献力量!

我就介绍到这里,谢谢大家!

答记者问

问题一:《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发布后,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和讨论,特别是其中关于最新出台的购房优惠券、房票政策及优化的住房公积金政策,能做一个详细的解读吗?

市住建局党委书记周小琳感谢的提问。下面我就这三个方面的政策逐一进行解答。

一是关于购房优惠券政策。这次推出的购房优惠券总只有1000张,将按商品房提交网签备案时间的先后顺序,先签先得,签完为止,优惠金额为所购房款总10%(分别由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承担5%)。参与活动房地产开发企业本着自愿原则,自主报名参加,并做出保交房承诺后,参与的企业和项目将通过市住建局官网对外公示。

为了方便购房人参与,我们对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进行了升级。购房人采取“免申即享”方式,在商品房合同正式签订时以电子券形式自动生成,网签合同中将会实时显示购房优惠券的编号和优惠金额。这里要特别提醒是本次购房优惠券只针对中心城区(不含柴桑区),各县(市)和柴桑区在财力允许情况下可以参照或自主出台相应的政策二是本次购房优惠券只能在经市住建部门公示的房地产项目中使用,且不能用于交纳定金和首付款三是活动。从2024年8月15日上午9点开始,至1000张优惠发放完毕或12月31日结束

二是关于“房票”安置政策有五个方面。

1.政策明确,在城镇开发边界范围内,除国家规定必须新建的外,一律暂时停止新建安置房,实行“房票”安置。

2.“房票”为货币安置的补充形式,其票面总额为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款(含货币补偿奖励部分)+房票购房奖励。搬迁奖励、临时安置费、装修补偿等其他费用不计入房票票面总额,仍按原渠道以现金形式发放。

3.“房票”的最高奖励为该房票房屋货币补偿款的20%(其中最高5%由所购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以开具房票时间至商品房合同备案时间分4个阶段递减(也就是说,持有者6个月以内买房的奖励20%,6-9个月奖励16%,9-12个月奖励12%,超过12个月没有奖励)。

4.“房票”实行实名制,只能购买新建商品房,初始持有人为房屋被征收人。“房票”允许转让一次,转让时应到“房票”发放单位,即辖区房屋征收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5.“房票”不找零,一张房票可用于购买一套或同一项目多套商品房,也可多张房票购买一套商品房。

“购房优惠券”一样,参与活动的地产企业本着自愿原则,自主报名参加,做出保交房承诺,经所在区住建部门审核通过市住建局官网对外公示。需要提醒大家三是房票安置政策目前只针对中心城区(含柴桑区),各县(市)参照或自主出台相应的政策二是“房票”由辖区房屋征收部门发放,且只能在经住建部门公示的房地产项目中使用;三是能否允许跨区使用以辖区征收公告为准。

三是关于公积金优化政策。主要是两个方面。

上调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当前在中心城区(含柴桑区)购房的,夫妻双职工缴存家庭、单职工缴存家庭的贷款最高限额分别提高至100万元/户、60万元/户;优化后,又将在本市各县(市)购房的,夫妻双职工缴存家庭、单职工缴存家庭的贷款最高限额分别提高至60万元/户、40万元/户;对于多孩、以及优秀基础及以上人才,还有购买装配式住宅、星级绿色住宅的最高额度再上调20%。有减轻购房家庭住房贷款负担。

(二)推进公积金灵活使用。一是全面实行“既提又贷”政策职工只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商品房认购协议》,可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款或首付款,提取支付后,账户内存仍然可按15倍的基数可继续申请贷款,额度不受提取金额影响。例如:职工夫妻双方账户内余额30万元,提取26万元交首付或购房款后,账户留存4万元,按15倍计算还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60万元。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后,仍可继续提取用于每月对冲还贷或提前还款,账户余额满5000元可不限次数提前还款,并随时通过手机线上办理。

关于三项政策,我们会很快出台相应实施细则,并对外公布实施,请大家继续关注

问题二:我关注到市里新出台了《九江市优化房地产项目规划管理若干措施(试行)》中关于阳台和飘窗比较大的优化,能给我们讲讲相关的优化后的政策吗?

市自然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罗智敏:房地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也是人民群众高度关心的热点问题。近年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从保障民生福祉出发,从优化调整房地产支持政策、完善基础设施配套、提升城市功能品质等多方面,相继出台了《关于调整规划管控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住宅品质的若干措施》《九江市城市森林花园建筑工程试点工作方案(暂行)》《九江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九江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计算规则(试行)》等一系列相关措施和规定,各项政策的出台获得了社会的一致好评,有效促进了我市房地产市场品质的提升。为进一步促进九江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高质量发展,市自然资源局通过深入调研,听取群众民意,并结合我市实际,6月26日我局再次制定了《九江市优化房地产开发项目规划管理若干措施(试行)》,该文件从住宅户型品质提升、细化停车配建要求、优化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等多方面进行了措施优化。

在出台的措施中,阳台和凸窗相较于原来的政策,有相对较大的优化,如在阳台方面:我们《九江市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和容积率计算规则》中要求是主阳台进深不大于2.1米,次阳台进深不大于1.5米,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15%时才可以按照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并计容积率;现在新规出来后,不再限定住宅阳台的悬挑宽度,同时住宅阳台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也由原来不大于套内面积的10%增加到了20%。在凸窗方面也有较大的优化,如:原面积计算规则中要求凸窗凸出外墙的距离在 0.70 米及以下,宽度不得超过该开间面宽的三分之二才可不计算容积率,现在不再限制凸窗出挑宽度,出挑宽度不超过1米,就不计入容积率面积。同时还允许卫生间、厨房设置凸窗。以上政策的放宽,可以为居民提供更多的户外活动空间,从而提高百姓对房地产市场的期待值和购买力,在下步工作中,我局将抓好贯彻落实,进一步积极探索抓紧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注重政策的连续性和灵活性,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住房的新期待。

问题三:请问教育部门在促进九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方面采取了哪些务实创新举措?

市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曾瑜华:近年来,市教育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以办“公平、优质、全面、融合”新样态九江教育为目标,以公益普惠和优质均衡为基本方向,努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期盼,一定程度上也推动了九江市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一是调整优化学位准入政策。大家看到,在这次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九江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中,已将往年要求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权证性质及用途为住宅)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的依据,调整为支持购房人凭经网签备案的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直接办理落户,并在学区有空余学位情况下安排就近入学。同时列出“新出让土地在明确楼盘体量的基础上,可在供地前明确学区划分”的举措,这在全省也是特有的创新做法。目的就是不断稳定开发商和购房者预期,并优化调整购房者子女入学手续,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二是适当调整小学学区房锁定政策。今年6月发布的《九江市2024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将《九江市2023年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中“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5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调整成“2024年小学新生入学,一套中心城区房产在4年之内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在公办小学入学的依据”,这一举措可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提升市场信心,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是不断完善教育配套资源。近年来,我市加快拟出让土地和新建住房项目比较集中区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划建设,不断完善学校网点布局和教育资源配套,制定了《中心城区中小学校网点布局规划(2021—2035年))》、《九江市中心城区教育补短板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仅2023年,全市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新增学位建设项目21个、新增学位1.8万个。完成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26所,新增学位1.3万个,认定扶助普惠性民办幼儿园31所。中心城区组建教育集团9个,惠及义务教育学校31所,惠及学生5万余人。办学条件得到了不断改善,教育质量得到全面提升,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期盼。

四是不断扩充优质教育资源。今年,市教育局先后出台《九江市市直中学初中教育联盟实施方案(试行)》《九江市市直幼儿园教育联盟实施方案(试行)》,在市直部分中学和幼儿园各组建两个教育联盟。通过充分发挥市直优质初中、学前教育资源的辐射引领作用,以资源互享、管理互鉴、人事互通、活动互派、文化互融、成果互惠的形式,推进初中、学前教育联盟学校教学管理、教育科研、干部教师交流、德育活动、办学资源等方面深度融合,全面提升联盟内各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扩大优质初中、学前教育资源覆盖面,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需求,也将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


     解读咨询渠道: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92-8136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