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2-03 15:25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12-03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6-00045
- 责任部门:
湖口县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的通知》(赣财综指〔2025〕6号),现将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下达给你们,请按规定安排使用,并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你县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二、财政部门收到资金时,填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安排使用资金时,填列《202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0199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科目,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三、请认真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本地区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特此通知。
附件:1.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明细表
2.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省级奖励资金绩效目标表
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3日
(主动公开)
附件1
202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明细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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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
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
合计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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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口县 |
60 |
60 |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