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及九项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7-18 16:11 来源:本网字体: [大 中 小]
- 信息类别:
- 文件编号: 赣建城镇〔2025〕30号
- 规范性文件有效性: 有效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5-07-1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5-01448
-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4-2024)、《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5-2024)、《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6-2024)、《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7-2024)、《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8-2024)、《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59-202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60-2024)、《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61-2024)、《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GB/T 50862-2024)(以下简称“2024版计价计算标准”),自2025年9月1日起实施。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贯彻执行2024版计价计算标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5年9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应按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使用财政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宜按国家及行业工程量计算标准编制工程量清单,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二、2024版计价计算标准实施之日,《关于印发<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的通知》(赣建字〔2010〕3号)同时废止。
三、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意见建议,请反馈至电子邮箱:cfzxzb@zjt.jiangxi.gov.cn。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