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请收下这份温馨提示→
发布时间:2024-06-28 16:29 来源: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字体: [大 中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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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编号: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06-28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1091
- 责任部门:
近年来,我市出现一些不法中介人员利用二手房交易扰乱金融秩序和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表现在:不法中介人员诱骗群众代持房产和办理无真实交易意愿的购房按揭贷款,不法中介人员断供按揭贷款后,由群众承担还贷逾期责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和个人利益受损。
上述购房按揭贷款的具体表现形式有二种:一是通过利益诱惑以房屋代持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资金。不法中介人员通过提供“高额回报”,利益诱导借款人提供身份信息前往银行申请贷款,对不符合借贷条件的,协助借款人伪造资料,骗取银行贷款资金。二是利用有资金需求的客户,把无真实购房意愿的借款人进行包装申请房贷,骗取银行贷款资金。不法中介人员欺骗借款人,声称拥有房屋后就能成功申请消费贷款,伪造借款人工作信息、账户流水和工资收入证明,通过拟定虚假的购房合同、抬高交易价格、帮助提供首付款等方式,骗取银行贷款资金。
在此,市住建局温馨提示有关群众:防范上述陷阱,切勿为贪小利而上当受骗,落入不法中介人员的圈套,以免利益受损,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和工作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