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4年行政事业性收费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4-12-19 10:37 来源:本网字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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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 生成日期: 2024-12-19
  •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 信息索取号: 000014349/2024-02078
  • 责任部门:

    九江市住建局涉及行政事业收费共1条,为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2024年收费情况如下:

    根据《江西省征收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暂行办法》(赣府发(1993)13号)、《九江市征收城市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实施细则》(市府发(1994)5号)、《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九府厅字(2010)42号)文件规定,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由在我市(含市郊建制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的工业、民用和公共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和个人缴纳。

    2024年市本级(不含辖区)收取市政设施配套费00